老百汇www.4001.net|官方网站-Unique Platform

新闻中心

新闻分类

联系我们

免费咨询热线:400-6357-055

电话:13322230585

网址:  www.dlzixun.net

公众号:yikezixun

119.jpg

地址:大连市开发区梦想小镇南楼五单元三楼


专利咨询与挖掘介绍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专利咨询与挖掘介绍

发布日期:2022-05-11 作者:来源网络 点击:

专利挖掘五步法,是指专利挖掘团队按照“技术人员讲解、从核心部件到次要部件专利挖掘、沿单一方向专利挖掘、回忆未被采用的方案、拓展”这五步,最终挖掘出技术创新点的方法。步骤一 技术人员主讲。步骤二 从核心部件到次要部件。步骤三 沿单一方向。步骤四 回忆未被采用的方案。步骤五 拓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七条 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第九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本文网址:/news/386.html

关键词:专利挖掘咨询,专利挖掘介绍,专利挖掘公司

  • 联系电话
    13322230585
  • 在线留言
  • 公众号
  • 在线咨询
    欢迎给我们留言
    请在此输入留言内容,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姓名
    联系人
    电话
    座机/手机号码
    邮箱
    邮箱
    地址
    地址